江西省南丰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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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揩油”后,一路向粤,抓!
时间:2025-09-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捡到”油卡美滋滋

路上盗刷“爽一下”

事后判刑哭啼啼

案情回顾

崔某在南丰县206国道某加油站捡到一张加油卡,顺势将加油卡放入口袋,发现加油卡背面竟正大光明地写着密码。于是崔某驾驶货车两次盗刷油卡,共计盗刷3000余元。

南丰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被告人崔某提起公诉,县法院对被告人崔某作出有罪判决。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检察官提醒

一时心生贪念,一生悔不当初。切莫陷入恶念的泥沼,而忘记美好生活需经合法渠道的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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