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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丰县检察院对一起贩卖含“依托咪酯”电子烟的两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诉,县法院公开审理并作出有罪判决。
这是2023年10月1日依托咪酯被正式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控以来,本院办理的首例涉依托咪酯毒品犯罪案件。非法贩卖“依托咪酯”是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吸食依托咪酯等于吸毒,广大群众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认清新型毒品的极大毒害性,珍爱生命,远离“非法电子烟”,拒绝一切类型毒品侵蚀,享受健康人生,谨防误入歧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