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没有目标的你,是不是偶尔感觉活着太无趣?
心底的幽暗是不是需要一点刺激?
无限的自由是不是就能带来内心的幸福感?
NO!
有人已经因为无聊寻求乐趣触犯刑法了!
唉,长点心吧。
无聊透顶,心生歪念
黄某因家人都在外地,生活无负担,每天过得无忧无虑、波澜不惊,就想着找点事情做做。某日在街上闲逛时,竟然想到进商店偷点东西来打发无聊,顺道也给自己添些物品和乐趣。在2021年10月至12月期间,黄某先后三次分别进入某鞋店、某精品店、某家纺店盗窃了一双鞋子、两顶帽子和两套床上用品四件套,物品金额共计600余元。
罪行败露,主动投案
家纺店老板报警后,黄某主动到南丰县公安局投案自首。黄某采取秘密手段多次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构成盗窃罪。
鉴于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退赃、取得谅解以及认罪认罚等情节,近日,南丰县人民检察院对黄某作出了不起诉决定。虽然黄某被不起诉,但还是触犯了刑法,构成犯罪。根据相关规定,黄某受到了行政处罚。
检察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检察官提醒
别为了寻求刺激触犯法律,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触犯法律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制裁。如果实在无聊,请通过法律的他律,来培养内心的自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