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南丰县人民检察院

首页     检察动态    检察新闻    理论研讨    以案说法    媒体播报    检察风采    公开听证    科技强检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扫黑除恶
律师预约QQ
举报电话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12309客户端二维码
12309客户端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以案说法
将国旗从旗杆扯下撕烂 贵州4名被告侮辱国旗获刑
时间:2018-10-17  作者:新华社 汪军  新闻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头条号  【字号: | |
 

将国旗从旗杆扯下撕烂 贵州4名被告侮辱国旗获刑

贵州省龙里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侮辱国旗案,近日由龙里县法院公开审理并宣判,4名被告人被判处8个月至9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记者从检察机关了解到,2018年2月6日,龙里县湾滩河镇鱼洞村村民因诉求得不到满足,前往鱼洞村村委会闹事。被告人杨某某、吴某甲、吴某乙、唐某某4人爬上鱼洞村村委会办公室二楼,唐某某将国旗旗杆拉向自己,与杨某某、吴某甲、吴某乙一起将国旗从旗杆上扯下后撕烂,扔到村委会院坝内。2月24日,唐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所犯罪行。

 

法院经审理认为,4名被告人在公众场合故意以损毁的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其行为均已触犯法律,构成侮辱国旗罪,一审分别判处杨某某、吴某甲、吴某乙有期徒刑9个月,判处唐某某有期徒刑8个月。(新华社 汪军)

 
 
 
 江西省南丰县人民检察院版权所有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南丰县琴城镇书香琴苑北 邮编:344500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