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丰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前往紫霄镇某村村委会,对一起村民焚烧藕杆引发山火的失火罪案件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
案情回顾
2025年4月,村民余某某在清理农田时焚烧藕杆枝干,因风力突变引发周边山场小范围火灾。案发后,余某某主动投案并积极扑救、赔偿损失,自愿认罪认罚。经鉴定,火灾未造成重大生态损害。
听证进乡村
考虑到案发地较为偏远,森林覆盖面积较大,是防火防灾重点区域,南丰县检察院决定委派检察人员下乡召开听证会现场普法,同时邀请听证员、村干部、村民代表等参与评议。听证会上,检察官详细阐述案件事实、法律依据及对余某某拟不起诉理由。“焚烧农田废弃物看似省事,实则后患无穷!一把火可能烧掉你的积蓄、自由,甚至危及他人生命。请务必选择合法方式处理,例如粉碎翻耕、在指定焚烧点焚烧等。”检察官在现场普法时说道。

(公开听证会现场)
“余某某家庭困难,是家里主要劳动力,这次教训已让他深刻认识到错误……”听证员经评议,一致同意对余某某作相对不起诉决定。
检察官寄语
“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文,我们既要维护法治权威,也要传递司法温度。”检察官表示。下一步,南丰县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检察为民办实事”,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暖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