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丰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来到县白舍镇,对公益诉讼保护“白舍窑遗址”进行办案“回头看”,检查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整改落实情况。

(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忠东带领办案检察官来到白舍窑遗址进行办案“回头看”)
白舍窑遗址有古窑遗址32座,窑体堆积物20余座,延绵2千米。白舍窑是宋元时期“江西五大名窑”之一,始烧于晚唐五代,以烧制白瓷、青白瓷著称,另有白色泛黄、胎质较粗糙的白瓷和少量影青瓷,有“瓷中之玉”美称。1959年,白舍窑遗址被列为江西省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2013年,白舍窑遗址被列为国家第七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24年5月,南丰县检察院接上级院移送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线索后,及时对线索开展立案调查核实,与县有关职能单位取得联系,就白舍窑遗址保护区内存在的问题向县有关职能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监管职责。
近日,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忠东带领办案检察官来到白舍窑遗址进行公益诉讼办案“回头看”,实地检查督促,发现之前存在的问题已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