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丰县人民检察院发挥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职能,规范社区矫正宣告制度和入矫宣告程序,增强社区服刑人员的服刑意识,共同维护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严肃性。近日,受县司法局邀请,南丰县检察院检察官参加对新入矫的2名社区服刑人员的入矫宣告仪式。

宣告仪式上,社区矫正机构负责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核实社区矫正对象身份,并宣读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告知其社区矫正期限及在社矫期间,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检察官向社区矫正对象强调了在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被剥夺或者限制行使的权利、被禁止的事项以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并结合社区矫正对象违反监督管理规定,被收监执行的真实案例,告诫社区矫正对象不要心存侥幸,要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主动接受教育改造,努力改过自新,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社区矫正对象宣读了《入矫誓词》,签名确认了《社区矫正宣告书》,保证会认真汲取教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思想觉悟,遵守社区矫正各项监管规定,服从司法所的监督管理。
入矫宣告仪式作为社区矫正工作的第一关,对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入矫,增强服刑意识,自觉遵守社区矫正各项规定具有重要意义。检察官现场参与,对入矫宣告过程实施法律监督,对规范完善社区矫正宣告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