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丰县检察院就“废弃农用膜污染防治”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回访,通过“回头看”确保检察监督取得实效。经回访核实,农用残膜已基本回收完毕,有效保护了农业生产生态环境和农村人居环境。
2024年上半年,南丰县检察院在整治废弃农用薄膜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部分乡镇使用的农用薄膜未及时清理、回收,存在随意丢弃和焚烧现象,严重影响了农业生产生态环境和农村人居环境。对此,南丰县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行政机关积极履行农用薄膜污染防治职责,全面摸排辖区内残留农用薄膜情况,进行及时清理并完善农用薄膜回收利用机制。
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制定了整改方案,联合乡镇村委会和第三方管护公司开展农田残膜回收集中作业,在垃圾回收站设立“农用薄膜回收处”,有力消除白色污染,保护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