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南丰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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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抚养费11万余元!南丰县检察院支持起诉追索抚养费案件当庭宣判
时间:2022-09-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南丰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南丰县检察院提起的全市首例追索抚养费支持起诉案件,并当庭判决李某某支付邹某某三人抚养费111566元 

 

  今年,南丰县检察院在服务乡村振兴工作中发现:南丰县某村村民邹某81岁,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其儿子于2021年1月份出车祸死亡,儿媳李某某早年离家出走,家中还有三个尚在读书的未成年小孩,家中生活困难。邹某就三小孩抚养费的问题欲起诉其儿媳,因其文化程度不高且无法联系到儿媳不知道如何操作,故寻求检察院帮助。4月26日,办案检察官前往该村调查情况属实。次日,我院受理了邹某的申请。5月19日,我院向法院支持起诉。9月7日,我院就该案派员出席法庭并获法院支持。 

  本案虽然简单但办案过程复杂。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案件承办检察官及法官均发现该案需先撤销李某某的法定监护人资格,才能更好地维护邹某某三人的合法权益。于是,我院及时与申请人沟通,7月1日,申请人向法院提交撤销监护人资格申请书,后法院作出(2022)赣1023民特7号民事判决,撤销李某某的法定监护权,由其姑妈作为三小孩的监护人。为便于申请人参与诉讼,经办案法官征得李某某同意由南丰县人民法院审理,妥善地解决了案件管辖权的问题。 

  为了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打开母亲与子女间的心结。法检两家分头行动,由办案检察官说服孩子们,办案法官负责与孩子母亲沟通。在中秋节当天孩子们与母亲通过视频见面,法官邀请了家庭课堂的特聘讲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陈婵娟老师对孩子们进行心理辅导。通过这次短暂的会见,缓和了母亲与子女间关系。 

  此案为抚州市首例检察机关支持起诉追索抚养费案件。法检两家共同助力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在办案中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乡村振兴工作贡献法治力量。下一步,南丰县人民检察院将积极把民事支持起诉工作与司法救助相结合,通过支持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农民工等弱势群体依法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利,同时,切实开展司法救助,努力为南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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