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实现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贯彻落实省检察院田云鹏检察长在“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推动新时代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会”上关于部署“案-访比”工作的讲话精神。近日,南丰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研究该院“案-访比”工作。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忠东主持,院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
会议传达学习了《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案-访比”质效分析管理制度的意见》,并听取了该院2022年以来“案-访比”工作情况,对出现的“案-访比”个案进行分析研判,研究部署了该院“案-访比”质效管理工作。
最后,检察长杨忠东就如何有效降低“案-访比”、化解社会矛盾、提升办案质效提出几点要求:
要通过降低“案-访比”,有效改进工作作风。要利用“案-访比”压实首办责任、监督办信程序,充分运用院领导包案、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方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降低信访风险,努力把信访矛盾化解在源头、消灭在萌芽状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要强化部门联动,有效降低“案-访比”。控申部门要强化与办案部门的沟通,实现办案信息共享,共同分析研判,深入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信访矛盾及时做好释法说理,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加强“案-访比”评价分析结果运用,提升办案质效。要将矛盾化解纳入司法办案考核体系,通过考核“案-访比”让服务大局、为民司法责任落得更实,努力把信访矛盾化解在源头、消灭在萌芽状态,促进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