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查看在矫人员台账、手机定位和思想汇报等材料,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学习、劳动和活动轨迹进行监督。检查过程中,干警发现在矫对象廖某活动轨迹异常,存在脱离管辖区域的现象。检察干警第一时间向工作人员核实情况并当面约谈廖某,了解到:廖某作为家中主要劳动力,在南丰、南城交界处有片桔园需要定期管理,这样一来就出现了脱离管辖区域的情况。
结合廖某家中经济困难等情况,干警与司法所进行沟通、协调。在先行报备的情况下,可以允许廖某去那片区域劳作,司法所要利用手机定位、视频、语音等手段随时关注其活动轨迹。同时,检察干警针对这些举措向廖某进行耐心讲解,消除其对立情绪和思想顾虑,并普及社区矫正法和实施细则等法律知识,鼓励其悔过自新,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近年来,南丰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监督职能,持续开展社区矫正专项检察监督工作,及时掌握矫正人员动态,并加强与法院、司法局的沟通联系,加大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时、动态、全面监督,共同推进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 提升监督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