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8日上午,南丰县人民检察院召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主题新闻发布会。人民监督员、县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等代表应邀参加。南丰县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丁令生主持,南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文军、第一检察部主任邓丽出席发布会。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文军介绍我院认罪认罚工作开展情况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丁令生主持会议
第一检察部主任邓丽答记者问
李文军指出
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自2018年10月26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推开以来,我院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408件673人,审结370件634人,有273件442人适用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占全部审结案件数的73.8%、人数的69.7%。共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247人、幅度刑量刑建议163人;量刑建议均被法院采纳。今年以来,我院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96件319人,审结161件266人,有144件232人适用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占全部审结案件数的89.4%、人数的87.2%,有效缩短了审查案件的时间。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能够及时有效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落实宽严相济、促进司法公正;强化人权司法保障、促进社会和谐。
记者提问环节
Q:认罪认罚从宽,“从宽”的幅度怎么把握?
A:“从宽”包括实体上从宽处罚,也包括从程序上从简处理。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被告人量刑主要是根据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来考虑,认罪认罚案件也要遵循刑法量刑的基本原则,认罪认罚案件也必须确保宽严有据、罚当其罪,避免片面从严和一味从宽。对于犯罪性质和危害后果特别严重、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不予从宽处罚。
Q: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后,检察官的权力变大,如何保证司法公正?
A:随着司法责任制的落实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执行,检察官自由裁量权力加大,被围猎的风险增加。我院在办理认罪认罚案件中,对提出的量刑建议要求部门负责人报告并报分管检察长签发,对重大复杂案件的量刑建议要求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对案件的量刑进行讨论,形成相对统一的量刑幅度,对于在法定刑以下量刑或适用缓刑的案件专门向检察长汇报决定。另外,今年5月,最高检下发了《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监督管理方法》,我院严格执行办法规定,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廉洁公正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