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南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小平对胡某某涉嫌非法采矿罪一案出庭支持公诉,该案采用远程网络开庭方式,南丰县检察院对该案建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南丰县人民法院当庭宣判。
针对当前特殊的疫情形势,南丰县检察院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办案工作中坚持服从大局、服务大局,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任务。为避免疫情防控期间人员聚集,南丰县检察院联合南丰县法院利用远程提讯系统对案件进行开庭审理。
在远程提讯室中,公诉人通过视频连线宣读了起诉书,围绕证据、事实等相关问题开展讯问,发表公诉意见,提出精准量刑建议。
远程视频庭审的运用,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工作效率,在疫情期间对相关人员的身体健康提供保障。下一步,南丰县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智慧检察建设,持续运用远程提讯系统参与庭审活动,实现防疫、办案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