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检察答卷,请您查收!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南丰县人民检察院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迅速行动到位,强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力、有序、有效向纵深发展,取得初步成果。
今年以来,南丰县检察院受理涉恶逮捕案件16件35人,批准逮捕16件34人;受理涉恶公诉案件7件22人,起诉7件22人,沉重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南丰县检察院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突出位置,成立了以检察长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抽调长期从事刑事检察工作的检察官成立扫黑除恶办案组,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的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引导有关案件的侦破,确保扫黑除恶案件快捕、快诉并保障办案质量。同时,在人员、经费、后勤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
二、依法履职,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黑恶势力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核心成员依法严厉打击,对初犯、偶犯、未成犯、犯罪情节较轻的涉案人员,依法从轻、减轻处理。2018年1月至10月,南丰县检察院受理涉恶逮捕案件16件35人,批准逮捕16件34人,不捕1件1人;受理涉恶公诉案件7件22人,起诉7件22人。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营造全民参与的舆论氛围。南丰县检察院开展形式多样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两微一端以及门户网站、干警入户、悬挂标语、张贴通告等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形成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民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协作,形成打击合力。南丰县检察院一方面在开展专项斗争中坚持分工负责,相互配合、互相制约原则,主动向党委政府和上级院汇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加强与其他政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协调联动,完善线索移交、双向反馈、深挖彻查机制,形成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整体合力。另一方面,通过剖析案例发现共性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促进和加强行业监管和治理,预防和减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滋生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