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南丰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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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南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9-02-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南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2月 日在南丰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小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主要工作

2018年,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有力监督下,围绕“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的工作目标,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7月,被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检察院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11月,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第九届“全国模范检察院”。

一、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深刻理解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努力践行“两个维护”,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

持续加强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讨论大落实”活动,切实提高干警的政治觉悟和党性观念。坚持重大事项主动向县委请示报告,自觉服从党的绝对领导。

持续加强思想建设。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坚定理想信念。制定互联网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两微一端信息发布登记制度,认真开展查删不良信息活动。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坚决全面彻底肃清苏荣案余毒,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持续加强组织建设。健全制度,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紧紧抓住“关键少数”,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做到以上率下。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开展“党员固定活动日”活动。

二、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努力助推南丰发展

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县发展大局,主动服务“三大攻坚战”,立足检察职能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主动服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批捕网络传销、网络赌博、电信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928人,起诉618人。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企业发展、项目建设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主动服务精准扶贫攻坚战。与县扶贫移民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在扶贫领域实施国家司法救助的实施办法》,建立司法救助服务精准脱贫机制,为4名因案致贫的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0.5万元。切实履行帮扶脱贫政治责任,带头落实“大村长”职责,认真开展驻村扶贫工作,坚持吃住在村、工作在村,切实帮助贫困户解决实际困难。

主动服务污染防治攻坚战。联合县纪委监委等十部门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南丰县食品药品、生态环境领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建立长效协作机制,用“检察蓝”护航“生态绿”。在生态环境领域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3份。依法严惩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批捕4件6人,起诉4件6人,督促1名犯罪嫌疑人进行补植复绿、生态修复。持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1人。

三、牢固树立主业意识,全面履行检察职能

牢牢把握宪法定位,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着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开展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加大宣传力度,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分工协作机制、线索处理机制,主动加强与监委、公安、法院的工作衔接和配合,形成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破网打伞”工作的整体合力,向公安机关移送涉黑涉恶案件线索2件。适时介入并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3件,批捕公安机关移送涉恶类案件犯罪嫌疑人510人,并已全部向法院起诉,其中,何甲、何乙等恶势力团伙聚众斗殴、非法拘禁、容留他人吸毒案已被县法院判决。

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认真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责,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234人、提起公诉247人,分别比上年增长18.2%、63.5%。其中共批准逮捕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和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嫌疑人42人、提起公诉39提前介入公安部督办的“4.2”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案件和“3.09”特大网络赌博专案,批准逮捕境内外犯罪嫌疑人29人。严格把握审查逮捕、起诉标准,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案件退回补充侦查46件次,对不构成犯罪、证据不足的案件不批捕23人;对社会危害性不大的轻微刑事犯罪嫌疑人决定不批捕10人,不起诉9人。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与应用,完善服务群众、案件查询、接受监督等功能,共接待群众来访58人次,办理刑事申诉案件2件2人。选派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进校巡讲,积极参与校园未成年人保护和违法犯罪预防。

着力履行刑事诉讼监督职能。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增强监督实效。对侦查机关监督立案22人,监督撤案33人,纠正漏捕4人,纠正漏诉8人,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3件,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加强刑事审判监督,维护司法公平正义。提出抗诉3件10人,其中26人得到改判。加强刑罚执行监督,保障被羁押人员合法权益。依法办结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2件,对17人变更强制措施。加强社区矫正监督检察,办理收监执行检察4件,收监执行2人。

着力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不断拓宽民事行政案件线索收集渠道,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6件,其中审判活动监督案件3件,审结3,提请市院抗诉1件,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案件2件,非诉讼执行监督案件1件,着力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

四、牢固树立创新意识,不断深化检察改革

认真落实中央全面深化司法改革要求,着力破解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难题,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

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以市、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专题调研我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为契机,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试行内设机构改革,内设机构由原来的12个精简到5个。科学设置检察官办案组和独任检察官两种新型办案组织,落实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有效增加了一线办案力量。实行随机轮案制度,促进办案均衡。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

积极推进机制体制创新。认真贯彻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向法院提出从宽量刑建议911人,均得到法院采纳。推行“捕诉一体”办案模式,提高办案质效。落实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加强与纪委监委的协作配合向监委移送案件线索22人,受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件1人,继续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积极作用。

积极推进公益诉讼工作。贯彻落实公益诉讼工作“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文件。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10件,通过提出检察建议履行诉前程序10件。关闭非法炼铅、造纸厂2家,整治非法采砂1起,跟踪监督非法占用农田案1件,处理废弃危险化学品堆弃案1件,督促国土部门追回国有土地出让金2800万元,提请市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督促“美团”外卖整改,积极参与问题疫苗排查,严守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的防线和底线。

五、牢固树立自律意识,着力加强队伍建设

坚持打铁还得自身硬,全面推进检察队伍的政治建设、作风建设,为做好检察工作提供坚实的保障。

主动接受各界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日常联络,制订了《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工作的意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观12309检察服务中心。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并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有针对性地整改落实。

不断深化检务公开。依托检察信息公开网,公开案件程序信息330条、法律文书167件、重要案件信息38条,通过“两微一端”发布检察新闻1052条,在市以上媒体发表新闻报道20篇。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召开首次新闻发布会。结合“检察开放日”、“4.16特殊人群权益保护日”等活动平台,推动检务公开,打造阳光检察。

着力提升素质能力。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等活动,弘扬“工匠精神”,组织人员参加上级院教育培训120人次,全面提升干警办案水平和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2018年,有3名干警获得省、市表彰,在省市级报刊杂志发表调研文章4篇。

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理念,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检。集中整治“怕、慢、假、庸、散”现象,以更大力度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纪律教育和日常监督,健全廉政谈话提醒制度,认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开展检务督察24次,保证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以及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2018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与问题,主要是:一是服务大局和服务群众的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在全省、全市排名滞后;二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公益诉讼、扫黑除恶工作力度仍需强化;三是作风建设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将依靠各方力量,努力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要点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不断推动检察工作创先创优发展,为建设富饶宜居美丽幸福南丰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维护核心,一以贯之讲政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党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深刻领会、牢牢把握关于法治建设、检察工作的新思想,强化责任担当,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砥砺前行。

二是紧扣中心,一如既往顾大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到服务大局、服从大局。围绕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积极探索检察机关服务大局、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的最佳切入点和结合点。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做好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突出重心,一门心思谋发展。主动适应检察机关职能重大调整后新形势新要求,深化内设机构改革,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全面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的监督,进一步深化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检察监督,不断提高监督能力和水平。加强“智慧检务”建设,建成检察工作网、数字检委会和远程视频提讯系统,把现代科技作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新引擎”。

四是不忘初心,一丝不苟重自强。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注重培养检察专业精神、专业能力,锻造高素质的检察人才。对照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坚持不懈正风肃纪,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决议要求,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忠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上满意答卷!

附件

南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有关用语及情况说明

一、有关用语说明

【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院”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表彰,是检察系统的最高集体荣誉,每五年评选一次,全国共38个检察院获评,我省仅此一家。这也是抚州检察机关首次被评为“全国模范检察院”。

【生态修复】是指检察机关在依法批捕起诉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案件时,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要求犯罪嫌疑人依法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或者修复环境、赔偿损失、切实将资源破坏和环境污染对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损害降低程度。

12309检察服务中心】是检察机关为践行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的宗旨,通过同步推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实体大厅和网络平台的建设应用,打造的融“实体12309、网上12309、掌上12309、热线12309”为一体的全方位、全覆盖、立体式的检察服务综合平台。通过向社会公众提供“一个窗口”、“一站式”检察服务,满足人民群众零距离沟通、即时性互动、无障碍共享等新需求,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有效提高检察机关办事效率和公信力。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捕诉一体】从审查批捕环节受理案件后,由最初的承办检察官,全面负责案件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以及所有监督流程的工作,可以有效掌握案件的进度,加快办案节奏,缩短办案周期,同时能够有效提高办案质量。

【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是指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可以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并对可能判处被告人无罪的公诉案件、可能判处被告人死刑的案件、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以及与检察工作有关的其他议题发表意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二、检察工作有关数据图示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情况

(二)2018年审查起诉刑事犯罪案件分类

审查起诉总人数:247

(三)全面实施检察人员分类管理

(四)公益诉讼案件分类情况

三、“南丰县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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