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南丰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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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南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6-28  作者:  新闻来源:南丰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南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117日在南丰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小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有力监督下,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坚持聚焦监督主业,深入推进检察改革,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积极服务发展大局,营造优良发展环境

    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保障大局的切入点、着力点,助力南丰经济社会发展。

    服务生态南丰建设。策应南丰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积极开展生态检察工作,保护南丰青山绿水。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批准逮捕污染环境案件犯罪嫌疑人6人、提起公诉13人,立案查处生态领域职务犯罪2人。加强对生态环境领域民事行政案件的法律监督,督促有关行政机关履职2件。

    服务全县经济发展。严厉惩治各类经济犯罪,重点打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合同诈骗、电信诈骗、网络传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批准逮捕该类案件犯罪嫌疑人13人、提起公诉11人。对重大工程项目进行专项预防2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5次,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17次,为项目建设筑起“安全墙”。

    服务县委中心工作。主动服务脱贫攻坚战略,协调相关单位解决资金80万元,帮助挂点村建成最后一条通自然村公路。积极参与、认真做好了棚户区拆迁、沿江路环境综合整治和第十三届南丰蜜桔文化旅游节安全保卫等全县性中心工作。

    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始终把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努力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认真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责,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198人、提起公诉220人,分别比上年增长52%65%。突出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及毒品犯罪,批准逮捕该类案件犯罪嫌疑人116人、提起公诉112人。对艾某某、万某某等两名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的“非访”人员依法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均被判处有期徒刑。

    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轻微刑事案件、过失犯罪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依法适用轻缓刑事政策,对无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不予批捕决定24人,对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被告人作出不起诉决定17人。落实未成年人犯罪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不批准逮捕7人。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妥善处理来信来访1196人次,办理刑事申诉案件1件、国家赔偿案件1件、司法救助案件2件。结合“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深入学校、社区、村组,发放法制宣传资料3万余份,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2017年,我院控申接待室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三、坚决惩治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继续做好预防和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在监察体制改革之年,做到了工作力度不减、节奏不变。

    大力强化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突出查办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59人(贪污贿赂案件47人、渎职侵权案件12人),其中查办科级干部2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发挥司法警察和司法技术作用,确保了办案安全与办案质量。县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工作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推进“侦防一体化”建设,结合查办案件开展预防调查2件,发出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建议2份,完成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及专项报告3件,有效地预防了职务犯罪的发生。

    四、全面加强诉讼监督,促进严格公正司法

    坚持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价值追求,全面加强对诉讼活动的监督。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突出监督重点,增强监督实效。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人、撤案2人,纠正漏捕3人、纠正漏诉9人,通过市检察院提起抗诉1人并获得改判。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的监督,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2件。

    加强刑事执行活动监督。注重安全防范检察,推进与监管场所执法信息联网和监控联网,着力保障被羁押人员合法权益,督促看守所向办案部门提出羁押期限警示13人次,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414人,提出羁押期间表现量刑建议10人。认真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回头看”等活动。加强社区矫正监督,与司法局开展联合检查6次,开展收监执行监督1人。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深入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2件。强化对民事、行政诉讼的监督,依法对生效裁判提请再审检察建议1件,立案监督民事执行案件3件。

    五、扎实推进检察改革,不断深化检务公开

    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密切配合做好监察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成首批15名员额制检察官遴选、检察人员分类定岗、检察官办案组织、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等级确定工作。建立完善检察官办案机制、检察人员权力清单、绩效考核、聘任制书记员等制度,健全权责清晰、监督到位的工作机制,优化了司法资源配置,提升了司法办案效率。

    积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深入学习监察体制改革的有关精神,引领全院干警坚决拥护改革、自觉配合改革,确保队伍不散、思想不乱、工作不断。扎实做好职能划转和人员转隶的基础性工作,严格按时间节点划转了10名编制和8名人员,及时做好线索移交工作,确保改革平稳有序推进。

    大力推进检务公开。公开案件程序信息293条、法律文书119件、重要案件信息26条,通过“两微一端”发布检察新闻331条,在市以上媒体发表调研文章、新闻报道26篇。结合“检察开放日”、“4.16特殊人群权益保护日”等活动平台,推动检务公开,促进了群众满意度的提升。

    六、着力强化自身建设,主动接受监督制约

    全面推进检察队伍的政治建设、作风建设,为做好检察工作提供坚实的保障。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两学一做”教育常态化,坚定理想信念,把牢政治方向。组织干警参观康都会议旧址,引导检察干警传承红色基因。组织首批入额检察官集体向宪法宣誓,增强检察官职业荣誉感和使命感。

    提升队伍专业素养。通过业务培训、业务竞赛和岗位练兵等活动提升业务能力,组织人员参加上级院教育培训120人次。2017年,我院一名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一名干警被评为全市十佳“人民满意检察官”。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增强干警凝聚力。2017年,我院被推荐参加全国检察文化建设先进基层院评选。

    强化队伍作风建设。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推动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落到实处。组织干警参观县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中心,重温入党誓词,开展廉政教育。定期开展检务督察,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干警廉洁司法。

    主动接受各界监督。坚决服从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日常联络。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并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有针对性地整改落实。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市检察院正确领导,县人大、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各位领导、各位代表以及长期关心支持检察事业发展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2017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与问题,主要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充分,与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待相比还有不少差距;检察队伍素质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需要,案多人少的矛盾有待于解决;检察科技和信息化水平滞后,依托科技辅助办案的能力有待提高。对此,我们将依靠各方力量,努力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要点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人民检察院恢复重建40周年。我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司法改革为动力,以自身建设为根本,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平安南丰、法治南丰建设,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南丰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更加注重服务发展大局。牢牢把握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坚持服务发展第一要务不动摇。继续把检察工作放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更好地促发展、保稳定、护民生。积极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依法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强化对涉及民生问题的法律监督,积极为民排忧解难,加强对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众的司法保护。

    二是更加注重强化检察监督。牢牢把握党中央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新部署,把检察工作融入到法治南丰建设之中。立足批捕、起诉职能,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安定。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努力化解不稳定因素。立足诉讼监督职能,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认真贯彻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努力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全力支持监察体制改革,探索建立与监察委员会相互衔接的有效机制,持续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

    三是更加注重规范司法行为。坚决服从党的领导,依法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牢固树立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程序与实体并重等观念,推动构建新型检警、检法、检律关系,不断提高规范司法的能力和水平。继续深化案件信息公开,加强检察宣传,坚持以公开促公信。

    四是更加注重加强自身建设。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检察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加强检察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增强检察队伍适应新时代要求的能力。巩固司法责任制成果,规范检察官权责配置,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和绩效考核制度。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积极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强化纪律作风建设,不断提升全面从严治检水平。

    各位代表,党的十九大开启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征程。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院将坚持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以更加昂扬的精神、更加扎实的举措、更加过硬的作风,不忘初心,忠实履职,为建设“三宜南丰”、全面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南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有关用语及情况说明

    一、有关用语说明

    【生态检察】20158月,省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加强生态检察,服务绿色崛起”专项活动。20169月,省检察院为进一步扩大和拓展专项监督活动成果,在全省检察机关继续开展为期一年的“生态检察工作深化年”活动,着力提升检察工作专业化、规范化、长效化水平,为我省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提供检察保障。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是指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有效打击商业贿赂违法犯罪,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检察机关运用信息网络技术建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录入1997年以来判决裁定的行贿犯罪信息和不起诉决定的行贿行为信息,依照规定为有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以及符合条件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查询服务。检察机关在受理查询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由行业主管(监管)部门作出相应处置,如限制或禁止市场准入、降低资质等级等。

    【司法救助】20168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指出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在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过程中,检察院应当遵循辅助性救助、公正救助、及时救助、属地救助四大原则。

    【司法体制改革】主要是通过健全司法办案组织,科学划分内部司法办案权限,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司法办案责任体系,构建公正高效的司法权运行机制和公平合理的司法责任认定、追究机制。主要包括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四项改革任务。

    【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指在检察机关的政法专项编制内,综合考虑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任务量等因素,按照合理比例,将检察人员划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实现分工专业化,进一步突出检察官的办案主体地位,强化检察官办案职能,明确办案责任人,促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2015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授权在北京等13个省区市开展为期二年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的决定。20176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修改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正式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二、检察工作有关数据图示

 

(一)批准逮捕、提起公诉案件情况

 

(二)提起公诉案件分类情况

 

(三)批准逮捕案件分类情况

 

    三、“南丰县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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