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南丰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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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德明等35名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提起公诉
时间:2019-10-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南丰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窝藏罪对王德明、周辉辉、廖品等35人依法向南丰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南丰县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控:2007年以来,王德明纠集周辉辉、廖品等人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该组织及其成员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实施有组织性犯罪活动16起,有组织性违法活动4起,严重侵犯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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