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4日,南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小平首次列席南丰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由南丰县人民法院院长李志毅主持,南丰法院11位审委会委员出席,案件承办检察官张延群列席会议。
今天的会议主题是审议南丰县监察委员会移送起诉的王某某玩忽职守罪案,首先由承办法官汇报了基本案情、法律适用和合议庭意见,提请审委会审议的理由;其次各委员依次对案件事实、证据及量刑意见发表意见,检察院检察长和承办检察官列席发言;最后法院院长作总结性发言。
王小平指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是法律赋予检察院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政法思想、维护司法公平公正的重要举措。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与法院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工作,推动检察工作的科学化、常态化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法治南丰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李志毅指出,认真贯彻和落实最高法、最高检《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对可能判处被告人无罪的公诉案件、可能判处被告人死刑的案件、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与检察工作有关的其他议题,检察长可以列席审委会。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既是检察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保障法检两家准确适用法律的重要举措,以后我们在遇到疑难复杂的民事案件、在当地影响较大的环境公益诉讼等案件都将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共同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发自内心地认同我们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