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丰县检察院荣获“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
为褒扬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激发全省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创先争优的热情和活力,推动检察事业不断发展进步,更好服务保障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省检察院党组决定,授予南丰县人民检察院等9个基层检察院“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
近年来,南丰县人民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和《2014-2018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坚持改革推动、创新引领,并取得了多项荣誉:2017年获得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2017年我院一名干警获得抚州市委授予的 “全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称号等。
南丰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表彰为契机,全力推动南丰检察事业再创新台阶,开创新局面,努力为三宜南丰建设和检察工作的全面提升做出新的贡献!